<p>再摘录一段【法】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中的内容。虽然他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有些内容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p>

 

“集权”是现在人们常用的一个词,但一般说来,还没有人给它下个精确的定义。

实际上有两种性质非常不同的集权(政府集权和行政集权),对此必须分辨清楚。

有些事情,诸如全国性法律的制定和本国与外国的关系问题,是与全国各地都有利害关系 的。

另一些事情,比如地方的建设事业,则是国内的某一地区所特有的。

我把第一类事情的领导权集中于同一个地方或同一个人手中的做法称为政府集权。

而把以同样方式集中第二类事情的领导权的做法叫做行政集权。

这两种集权有些地方界限不清,但从总体上来观察它们各自管辖的对象时,便不难把两者区别开来。

显而易见,如果政府集权与行政集权结合起来,那它就要获得无限的权力。这样,它便会使人习惯于长期和完全不敢表示自己的意志,习惯于不是在一个问题上或只是暂时地表示服从,而是在所有问题上和天天表示服从。因此,它不仅能用自己的权力制服人民,而且能利用人民的习惯驾驭人民。它先把人民彼此孤立起来,然后再个个击破,使它们成为顺民。

这两种集权相互帮助,彼此吸引,但我决不认为它们是不能分开的。

在路易十四时期,法国出现了最强大的政府集权,以致使人们可以认为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制定国家的法律,有权解释这些法律,对外代表法国和为所欲为。他说“朕及国家”,而且他总是有理。

但在路易十四统治时代,行政集权却大大不如今天。

在现代,英国政府的权力也很大,政府集权达到了它可能达到的最高点:国家就象一个单独的人在行动,它可以随意把广大的群众鼓动起来,将自己的全部权力集结和投放在它想指向的任何地方。

五十年来完成了如此伟大事业的英国,并没有实行行政集权。

至于我个人,我决不能设想一个国家没有强大的政府集权会生存下去,尤其是会繁荣富强。

但我认为,行政集权只能使它治下的人民萎靡不振,因为它在不断消磨人民的公民精神。不错,在一定的时代和一定的地区,行政集权可能把国家的一切可以使用的力量集结起来,但将损害这些力量的再生。它可能迎来战争的凯旋,但会缩短政权的寿命。因此,它可能对一个人的转瞬即逝的伟大颇有帮助,但却无补于一个民族的持久繁荣。

请大家注意,当人们谈论一个国家因为没有实行集权而无所作为的时候,它们几乎总是指的他们并未真正理解的政府集权。有人一再指出,德意志帝国一向没有使它的力量产生可能取得的一切好处。我赞成这个意见。但是,为什么呢?因为全国的力量从来没有集中,因为国家从来未能使全国人民服从通行于全国的法律,因为这个大机体内的几个各自为政的部分总是有权利或机会去拒绝全国最高当局的代表合作,甚至在事关全体公民的利益时也是如此;换句话说,是因为它没有政府集权。这句话也适用于中世纪。因此,在中世纪,封建社会出现了种种苦难;不仅行政权,而且统治权,都被分掌在许多人之手和被分割成许多部分。由于完全没有政府集权,结果妨害了当时的欧洲各国生气勃勃地奔向任何一个目标。

在我看来,中国是以最集权的行政为被统治的人民提供社会安逸的最好代表。一些旅行家告诉我说:中国人有安宁而无幸福,有百业而无进步,有稳劲而无闯劲,有严格的制度而无公共的品德。在中国人那里,社会虽然也在天天前进得相当好,但决不是甚好。我认为,中国一旦对欧洲人开放,欧洲人就会从它那里找到世界上现存的最好的行政集权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