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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来自【法】托克维尔所著《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关于文明社会中的粗野所进行的论述。从该论述中我们可以得知,贫困导致粗野,而贫困与富裕的接触更导致粗野。

在文明开化的国家,有些人之所以粗野化,不仅由于他们本身无知和贫困,而且由于他们天天与文明人和富人接触。

他们的苦难菲薄生活,每天都在同某些同胞的幸福和权势对照,同时激起他们内心的怒火和恐惧;而他们的自卑感和依附感,既使他们发愤,又使他们屈辱。他们的这种内心状态,也表现在他们的举止言行上,所以他们都是既傲慢又卑鄙。

这种情况的确凿无疑,依靠观察不难证明。有些人在中贵族制度的国家,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粗野;而繁华城市里的人,又比乡间人粗野。

在有钱有势的人聚集的地方,软弱和贫穷的人由于自己的地位卑下而受压迫。由于找不到机会使自己重新获得平等,他们便完全处于绝望之中,而自甘践踏为人的尊严。

微分悬殊造成的这种恶果,决不见于野蛮人的社会。印第安人虽然无知和贫困,但大家都是平等和自由的。

当欧洲人最初来到北美的时候,那里的土著居民还不知道财富的价值,对文明人利用财富获得的享受也不在意。但是,他们的举止毫不粗野,反而习惯于谦让持重,表现出一种贵族式的彬彬有礼的风度。

印第安人平时温存而又好客,但在战时表现的残忍却又超过人心凶狠的已知限度。他们为了搭救一个夜里敲门求宿的生人,可以甘冒自己饿死的危险。但是,他们又能亲手撕碎俘虏的仍在颤动的四肢。古代的一些非常出名的共和国,从来没有显出过现时生活在新大陆的荒野森林人那种最大勇气、最高傲精神和坚定自尊心。(一个印第安人落到敌人之手后求饶活命的例子,一个也没有。而且情况恰恰相反,被俘虏的人都是百般侮辱和嘲弄胜利者,以求速死于胜利者之手。)欧洲人最初在北美登岸时,当地人并未大惊小怪。欧洲人的出现既未引起他们的嫉妒,又未引起他们的恐惧。他们能与自己的同类——人,打架争吵吗?印第安人能够无所需求地过活,苦而无怨。载歌而死。像人类大家庭的其他所有成员一样,这些野蛮人也相信有一个美好世界的存在,并以一些不同的名称称呼创造宇宙的上帝而加以崇拜。他们对于一些伟大的知性真理的看法,一般说来是简单的,但富于哲理。